黄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黄梅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更新成果和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示地价体系成果更新和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4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黄梅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更新和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编制完成了《2023年黄梅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3年黄梅县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3年黄梅县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3年黄梅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成果》、《2023年黄梅县小池镇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成果》、《2023年黄梅县园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2023年黄梅县林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2023年黄梅县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等8个部分成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公示地价成果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8〕94号)及《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12月23日,该成果通过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验收。2024年4月17日,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同意我县执行该成果所确定的公示地价标准,批复文号为黄自然资规批[2024]52号和黄自然资规批[2024]55号。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黄梅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

2023年黄梅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1.城区基准地价内涵

表1-1  黄梅县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

注:“六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五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一类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为: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二类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为: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军事设施用地、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2.城区基准地价结果

表1-2  黄梅县城区基准地价结果表

附件2

2023年黄梅县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1.乡镇基准地价内涵

2-1  黄梅县乡镇基准地价内涵表

(1)本次乡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中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六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2)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水工建筑物用地;

(3)各用途建设用地的价格为设定内涵条件下的地面价,非现状条件下的价格。

2.乡镇基准地价结果

表2-2  黄梅县乡镇基准地价结果表

附件3

2023年黄梅县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1.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表3-1  黄梅县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2.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结果

表3-2  黄梅县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附件4

2023年黄梅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更新成果

1.标定地价内涵

表4-1  黄梅县城区标定地价内涵表

2.标定地价结果

表4-2  黄梅县城区标定地价信息公示表

附件5

2023年黄梅县小池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更新成果

1.标定地价内涵

表5-1  黄梅县小池镇标定地价内涵表

2.标定地价结果

表5-2  黄梅县小池镇标定地价信息公示表

附件6

2023年黄梅县园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1.园地基准地价内涵

表6-1  黄梅县园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2.园地基准地价结果

表6-2  黄梅县园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附件7

2023年黄梅县林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1.林地基准地价内涵

表7-1  黄梅县林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2.林地基准地价结果

7-2  黄梅县林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附件8

2023年黄梅县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1. 草地基准地价内涵

表8-1  黄梅县草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2. 草地基准地价结果

8-2  黄梅县草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来源:黄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