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黄梅中电山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土地权属:国有划拨

项目位置:黄梅县濯港镇程光村

拟建项目性质:公共设施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条文规定以及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对黄梅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核,该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等,满足地块规划要求,为保护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对黄梅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批前公示。

1、规划方案主要公示内容:

厂址位于黄梅县濯港镇程光村(经度115.906,纬度30.014)西侧距离G105国道约3公里,土地现状为一般林地和其它用地性质。厂址标高整体在30~40m ,周边300米范围内无居民,选址毗邻蔡城变电站,电网敷设距离约7km,便于电力上网。项目服务范围垃圾运输距离黄梅县城区约10公里。

设计原则: 1)满足生产工艺和各设施功能要求; 2) 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有效利用土地; 3)注重与厂外环境和交通的合理衔接,优化布局; 4)合理安排厂区道路,各交通流线高效顺畅,洁污分流,人车分流; 5) 竖向设计合理,便于场地排水,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6) 合理布置厂区管线管网,力求顺畅经济; 7)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降低各类污染对生产人员的危害; 8) 满足国家现行的防火、卫生、安全等技术规程及其它技术规范要求。

总平面布置:按照规划容量,主要建构筑物总平面布置主要考虑满足工艺流程,方便生产的要求,同时根据现有场地情况,首先确定主车间的位置,然后围绕主车间布置为其服务的辅助设施,使交通运输线路和各种管线通顺短捷,避免迂回交叉。 生产区主要由主厂房、坡道、烟囱组成,按照工艺一体化布置,位于整个厂区的南侧。厂房内由南向北依次布置垃圾卸料大厅、垃圾贮坑、锅炉间、烟气处理间、烟囱;汽机房、中控室、配电室等布置在主厂房内西侧。备品备件间、机修间、换热站间、空压机间在南侧卸料平台下面,首层紧靠垃圾贮坑布置。辅助生产区以主厂 房为中心,分别布置在主厂房南侧和东侧。综合水泵房、冷却塔,布置在主厂房南侧。渗滤液处理站、油罐区布置在主厂房东侧,地磅、地磅房、初期雨水收集池布置在主厂房西南侧。办公生活区布置在主厂 房西北面,此区域的综合楼前设置广场,是人流较密集的地方,也是与外界联系的窗口。

2、建设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

3、图中所标尺寸以"米"为单位。

东:程光村

西:程光村

地块四邻关系

南:刘婉村

北:程光村

备注:建设项目审核依据《城乡规划法》《地块规划条件》所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规划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