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根据省、市的最新要求和工作安排,结合黄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合理安排2020年危房改造年度计划,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成立专班,明确责任,严密组织,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认真核实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人贫困家庭)和非四类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人员统一采用福利院、幸福院集中安置解决,不再纳入本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农户的身份由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进行认定。
三、完善申报程序。各乡镇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程序申报,个人申请、小组评议、村镇两级公示、乡镇审核、县审批。乡镇要做好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及时改造,确保“应改尽改、不漏一人”。危房改造完成后,由住建局组织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申请财政拨款。
四、严控建房面积。按住建部规定严格控制建房面积,重建后的房屋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1-2人户可达到40-60平方米)。所有新建房屋一律不得超面积建设,超面积建房一律不予验收,并取消当年危房改造资格。
五、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要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必须确保到户。我局将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应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非四类的边缘户每户15000元,四类对象C级16500元,D级23000元。(具体拨付标准以《黄梅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准》)
咨询举报电话:0713-3837523 黄梅县住建局村镇股
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