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8号)


为方便我县符合相关规定的群众出省(北京市除外)返岗务工,现将车辆电子通行证办理流程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通行证办理流程

个人向出发地村(社区)申请,申请时提交三份材料(1.健康码或纸质《健康证明》;2.《目的地接收证明》;3.《在梅人员离鄂申请表》)—村(社区)工作人员使用“鄂汇办”中“核验健康码”对申请人健康码进行扫描核验,并将核验截图打印作为审批表附件,随审批通过的《在梅人员离鄂申请表》每天分上、下午两批集中提交属地乡镇审核—乡镇将审批通过的《在梅人员离鄂申请表》每天分上、下午两批集中送至县交通管控和安全稳定组审核盖章(办公地址:县交警大队办证服务大厅)—乡镇及时通知申请者领取已经审批通过的《在梅人员离鄂申请表》—个人在“湖北交警”微信公众号上传以上材料及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照片,进行提交申请—县交通管控与安全稳定组网上审批—生成电子通行证(选择审核用户:社会稳定组,输入验证码:316843,当日申请的必须当日审批生成)。

二、“鄂汇办”下载使用方式

村(社区)核验人员扫描二维码下载“鄂汇办”,实名注册后,通过“我的”选“健康码核验”,对申请人手机中健康码扫描,将扫描结果截图打印作上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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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一要热情服务。各乡镇各部门参与电子通行证办理的同志要热情接待群众,及时耐心解读政策。二要迅速办理。对待群众的申请要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办理”。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战时纪律严肃追责问责。

四、相关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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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来源: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