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时间和地点
1、审核时间:2022年8月2日-8月22日(工作日)
2、审核地点:黄梅县第八小学
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一)县城区常住户籍且有固定房产人员子女
(二)非县城区常住户籍但已在城区购房并入住人员子女 
以上两类人员需提供材料
1、能证明父母(或祖父母)的房产信息 (以六种情况选择一种)
(1)土地证;(2)房屋产权证;(3)不动产证;(4)购房备案合同,同时提供购房增值税发票;(5)不动产中心核查证明(须加盖公章);(6)房产证抵押的须加盖银行章
 私人房产交易的,需提供处公证书(或到法律事务所办理证书),仅提供购房协议的是不
2、近三个月水电票。
(三)已纳入城区学校服务黄梅镇杉木乡部分社区村组居民子女  
提供材料:
1、户口本(证明其是原居民);
2、近三个月水电票。
提醒:水电票是指打印出来的本月消费的水电额度,不是缴费的票据;有些小区是物业代收的,水电必须提供一种,并提供其它用度证明(如天然气、网络、闭路电视等)的正规票据。
(四)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无房产工作人员子女 
提供材料:
1、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主管局政工股章;
2、工资批复本人所在页;
3、其他
(五)在县城区取得合法经商资格且经营两年以上人员子女 
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
2、能证明正在经营的实体店(许可证,近期的进货、出货单,开出的税务发票等)。
(六)在县工业园区务工的外省外县随迁人员子女
到园区管委会登记并上交相关材料。
※在工业园区、城区务工的本县无房产人员子女纳入就学范围。
在黄梅生活、工作且办有暂住证人员子女
凭在公安部门办理的暂住证办理入学手续。

材料装订
1、申请表要在平台内生成后打印,不要截图打印
2、提供原件,同时证件复印件按照如下顺序粘贴或装订在申请:户口本学生姓名页、户口本首页、户口本学生监护人(父母祖父母)页、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证的复印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只复印含受买人姓名、楼盘名称和栋号房号、受买人签名的页面)、用于佐证购房合同的购房交款不动产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用水用电的交费票原件、其他证件复印件等。

三、相关提醒
1、房产信息和水电的用度证明可以提前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打印,水电的用度证明也可以到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打印。
2、城区入学平台上信息不会填写的,可以到现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和打印。
3、今年现场审核时间较长,请大家不要扎堆前往,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出行,我们每天只有100名的接待能力,同时各有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4、前期已经在城区公民办幼儿园或县直小学审核通过的无需再次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