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梅县城区小学、初中入学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说明
1、审核时间:2022年8月2日-8月22日(工作日)
(二)非县城区常住户籍但已在城区购房并入住人员子女
1、能证明父母(或祖父母)的房产信息 (以下六种情况选择一种):
(1)土地证;(2)房屋产权证;(3)不动产证;(4)购房备案合同,同时提供购房增值税发票;(5)不动产中心核查证明(须加盖公章);(6)房产证(抵押的须加盖银行章)。
※ 私人房产交易的,需提供公证处公证书(或到法律事务所办理见证书),仅提供购房协议的是不够的。
(三)已纳入城区学校服务的黄梅镇及杉木乡部分社区、村组居民子女
提醒:水电票是指打印出来的本月消费的水电额度,不是缴费的票据;有些小区是物业代收的,水电必须提供一种,并提供其它用度证明(如天然气、网络、闭路电视等)的正规票据。
(四)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无房产工作人员子女
(五)在县城区取得合法经商资格且经营两年以上人员子女
2、能证明正在经营的实体店(许可证,近期的进货、出货单,开出的税务发票等)。
※在工业园区、城区务工的本县无房产人员子女不纳入就学范围。
2、提供原件,同时证件复印件按照如下顺序粘贴或装订在申请表后:户口本学生姓名页、户口本首页、户口本学生监护人(父母或祖父母)页、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证的复印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只复印含受买人姓名、楼盘名称和栋号房号、受买人签名的页面)、用于佐证购房合同的购房交款不动产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用水用电的交费票据原件、其他证件复印件等。
1、房产信息和水电的用度证明可以提前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打印,水电的用度证明也可以到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打印。
2、城区入学平台上信息不会填写的,可以到现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和打印。
3、今年现场审核时间较长,请大家不要扎堆前往,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出行,我们每天只有100名的接待能力,同时各有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4、前期已经在城区公民办幼儿园或县直小学审核通过的无需再次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