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交警快速破获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黄冈新视窗网消息(通讯员 梅爱新 潘建波 梅青)7月31日,黄梅大队仅用24小时破获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撞人致死后逃离现场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抓获肇事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某。
7月30日晚,在九江务工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黄梅人)酒后驾驶借来的两轮摩托车自九江经105国道返家,20时38分许,陈某某行经105国道分路镇聂弄村二组路段时,将同向行走的行人陶某某撞倒,行人当场死亡。在听到后面车后有人高喊“不要跑”的情况下,仍然加速逃走。
接到报警后,黄梅县公安局袁祖安副政委、交警大队严朝阳大队长、余国焱副大队长、交管中队负责人王君等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会同分路派出所展开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等工作。由于事发在晚上,现场只有受害人尸体,破案的难度较大,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处置方案》,组成由副大队长余国焱牵头的工作专班,全力投入破案工作。
7月31日一大早,专班民警再次到现场,开展细致的勘查和调查访问,在现场找到肇事摩托车遗落的右后视镜小排灯罩碎片,收集到目击群众提供的“肇事车是二轮摩托车,号牌尾数好像是247”等线索,通过分析,基本确认了肇事车型。
按照以车找人、以人定案的侦查思路,通过广泛调查,终于锁定肇事车为黑色铃木牌燃油二轮助力车,挂九江临时号牌赣Gxx247。晚19时许,专班民警赶赴九江调查,得知该车数易其主,民警循线追找,查找出后的车主,车主告知,事发当晚将车借给其亲戚陈某某驾驶,民警获知了陈某某的住址。
7 月31日晚9时,专班民警在濯港派出所的协助和分路派出所的配合下,将在家睡觉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当场扣留停放在其家中的肇事摩托车。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对其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时离事故发生仅仅过去24小时。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