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梅县财政局将2013年季度局机关公务接待费、考察学习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简称“三公”经费)在局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迈开“阳光财政”关键一步。

  年初,黄梅县纪委确定县财政局为全县“三公”经费家试点单位,并在全县逐步推开。该县财政局通过公开“三公”经费,有效杜绝了各种铺张浪费行为,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元至5月,全局经费总支出较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