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流程:

公告期间内到黄梅县房地产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填写《黄梅县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申请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申请人工作单位)初审→黄梅县乡、镇政府部门(主管单位)复审盖章→入户调查→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公示→取得购买资格并发放购买资格证明→摇号→选房通知单。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黄梅县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住房面积不足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3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县城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分之八十(含)以下。

三、申请要件:

1、申请人的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所填写的家庭成员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

3、社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有单位的出具工资表)和住房证明并签字盖章。

4、结(离)婚证,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5、特殊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军烈属证明)

6、育龄妇女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咨询电话:0713-3335219